二、判定标准
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
1、GB20891-2007第二及以前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执行表中的Ⅰ类限值。
2、GB20891-2014第三及以后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执行表中的Ⅱ类限值。
3、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表中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的Ⅲ类限值。
4、在海拔高于1700m地区使用的各类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排气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限值应在表中的基础上增加0.25m-1。
如果非道路柴油机械的林格曼烟度超标则判定烟度排放检验不合格。林格曼烟度检验合格的非道路柴油机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可继续采用不透光烟度法进行现场排气烟度检验排气烟度满足限值要求判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执行Ⅱ类(Pmax≥19Kw)和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在正常工作过程中,目视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GB_20891-2014标准下载
GB3847-2005标准下载
GB36886-2018标准下载
类别 | 额定净功率(Pmax)(kW) | 光吸收系数( m-1) | 林格曼黑度级数 |
Ⅰ |
Pmax<19 | 3.0m-1 |
1 |
19≤Pmax<37 | 2.0m-1 | ||
Pmax≤560 | 1.61m-1 | ||
Ⅱ |
Pmax<19 | 2.0m-1 | 1 |
19≤Pmax<37 | 1.0m-1 | 1(不能有可见烟) | |
Pmax≥37 | 0.8m-1 | ||
Ⅲ | Pmax≥37 | 0.5m-1 | 1(不能有可见烟) |
Pmax<37 | 0.8m-1 |
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
1、GB20891-2007第二及以前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执行表中的Ⅰ类限值。
2、GB20891-2014第三及以后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执行表中的Ⅱ类限值。
3、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表中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的Ⅲ类限值。
4、在海拔高于1700m地区使用的各类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排气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限值应在表中的基础上增加0.25m-1。
如果非道路柴油机械的林格曼烟度超标则判定烟度排放检验不合格。林格曼烟度检验合格的非道路柴油机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可继续采用不透光烟度法进行现场排气烟度检验排气烟度满足限值要求判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执行Ⅱ类(Pmax≥19Kw)和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在正常工作过程中,目视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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